《儿童照片肖像权人及其监护人的声明和同意》
本《儿童照片肖像权人及其监护人的声明和同意》(以下简称“声明”)是由向主办方提交照片的儿童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同意,所提交的照片用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
本人(儿童)及本人的监护人作为本声明之同意人,特此声明以下事项:
1. 我及我的监护人完全理解并同意照片征集活动和本声明的内容,并愿意按照征集活动的要求提交照片。
2. 我及我的监护人保证在《儿童照片信息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如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 我及我的监护人同意自照片提交之日起,主办方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苏州市范围内,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宣传工作之目的,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媒介,免费使用我的肖像。
4. 我及我的监护人理解主办方(a) 在苏州市征集和保存照片和信息,(b) 仅将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以及用于与我的监护人通讯联络。
5. 我及我的监护人保证,(a)有权同意本声明并且作出许可;我的监护人有代表我本人做出同意和许可的合法权利;(b)我的肖像未曾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也未曾授予任何人将我的肖像用于商业目的的权利。
6. 本声明自我及我的监护人同意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