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提醒】3月1日起,个税多退少补!今年有这些重大变化
2022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
将开始“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发布《公告》
规定相关纳税人
需要在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办理2022年度个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人在2022年
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需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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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需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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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
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
填报或补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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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与往年相比
《公告》总体上延续了
前几次的框架与内容
但今年在确保
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
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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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汇算推出了
哪些优化服务措施?
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