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首饰,不能随便买,涉嫌违法!
近日 江苏省无锡市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
办结了一起
非法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
涉案的戒指本是常见的首饰
但它是由
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红珊瑚制成
故涉嫌违法
2021年底
吕先生在无锡一家首饰店闲逛时
以1000余元的价格
购买了一款红色宝石戒指
回家后才知道
戒托上的红色宝石
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红珊瑚
担心因此触犯法律,吕先生赶紧带着戒指到属地派出所报案。由于涉案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案被移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经查明,这家珠宝首饰店的店主从2019年以来,在广州购进了红珊瑚制成的戒指、挂坠等首饰,通过店面内以及微信朋友圈的形式进行盈利性的销售。
对于这些首饰的来源,店家称,2019年她到外地进货时,看到这类首饰比较漂亮,便进购了11件带回店内销售,直至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已售出3件。
由于涉案的红珊瑚价值比较低,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接受调查时店主称
因为对相关法律不了解
在进货时只图款式好看
没想到会因此违法
红珊瑚
天然红珊瑚是由珊瑚虫堆积而成,生长极缓慢,不可再生,而红珊瑚只生长在三大海峡(台湾海峡、日本海峡、波罗地海峡),受到海域的限制,所以红珊瑚极为珍贵。
红珊瑚是一种海洋珍稀濒危物种,我国于1988年将红珊瑚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出售红珊瑚制品需要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那么
非法采捕、出售红珊瑚
可能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五条 非法采捕珊瑚、砗磲或者其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海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
4.造成严重国际影响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第八条 实施破坏海洋资源犯罪行为,同时构成非法捕捞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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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来源::苏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