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
倪笃群、王小山、孙保昌
被依法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聊天手段
专门挑选小学或初中女生作为侵害对象
假借恋爱之名,行残害之实
不仅实施“隔空猥亵”、**
还反复“**”进行精神控制!
法律依据
**罪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
民族的希望
应当特殊、优先保护
今日(5月25日)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从严惩处**、猥亵等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问题中,**、猥亵等性侵害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同时,由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复杂,刑法对部分犯罪加重处罚情节采取了相对概括的规定方式,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加以明确。针对此类犯罪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要修改,对这些新修订条款如何具体适用,也需要明确。
01
《解释》三个“坚持”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解释》坚持严字当头,聚焦打击锋芒,彰显从严惩处司法理念,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犯罪的入罪条件和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标准。例如,明确利用网络实施的猥亵行为的入罪条件;明确列举对**幼女、**未成年人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多项情形;明确**、猥亵“情节恶劣”“造成被害人伤害”等多项加重处罚情形;明确对此类犯罪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以及依法适用禁止令、从业禁止。这对于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大惩处力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
刑法规定,**幼女的应当从重处罚,法定刑是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加重处罚,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猥亵儿童罪,则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加重处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如何认定情节恶劣、手段恶劣,刑法规定相对概括。《解释》综合考虑不同情形下犯罪的主体、对象、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对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条款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刑足制罪。
坚持特殊、优先保护
《解释》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等特点,充分考虑**、猥亵犯罪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巨大伤害,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例如,刑法规定,**妇女致其重伤、死亡的,加重处罚;《解释》规定,**幼女致其轻伤或者感染严重性病的,就应当认定为“造成幼女伤害”,予以加重处罚,不要求达到重伤。
02
《解释》六个“明确”
01
明确**幼女
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
《解释》第一条针对刑法规定的“**幼女从重处罚”,列举了六项应当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包括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的,侵入住宅、学生集体宿舍实施**的,等等。《解释》还明确,**、猥亵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认罪认罚,应当从严把握是否从宽处罚及从宽幅度。
02
明确**未成年女性和**幼女
“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
《解释》第二条对刑法规定的“**妇女、**幼女情节恶劣”情节如何适用,列举了七项加重处罚情形。例如,非法拘禁或者利用毒品诱骗、控制被害人的,属于“情节恶劣”,应当加重处罚。《解释》第三条对刑法规定的“**造成幼女伤害”加重处罚情节,作了细化,进一步彰显从严惩处。
03
明确负有照护职责人员
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解释》第五条从犯罪时间、人数、手段、后果等方面,明确了刑法新增的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情节恶劣”、应当加重处罚的认定标准。《解释》第六条还规定,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法定刑较重的**罪定罪处罚,以依法、准确、有力惩处犯罪。
04
明确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
《解释》第七条、第八条分别针对刑法新增的猥亵“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以及“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两项加重处罚情节,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例如,明确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05
明确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
《解释》第九条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向未成年人索要**、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6
明确**、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
支持被害人医疗费的范围
《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此类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并将根据鉴定意见、医疗诊断书等证明需要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规定为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的合理费用,彰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优先保护,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康复、顺利回归正常生活。
上下滑动阅读《解释》原文
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