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司法局荣获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成绩突出集体!
昆山市司法局荣获
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成绩突出集体
6月2日,江苏省司法厅印发《省司法厅关于表扬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昆山市司法局荣获全省行政执法监督成绩突出集体。
近年来,昆山市司法局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积极开创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联动化,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执法监督,助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是以严格执法标准为基础,规范文明执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紧盯重点执法环节规范化监督,探索清单式监督模式,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明细表》,确定5大类48项评查指标。制定昆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明确执法监督回避制度,规定开展现场执法监督不少于2人,并且应当出示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说明来意,对执法监督活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强化监督责任落实,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四项举措督促落实整改。在《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施行当日,发出全省首份《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倒逼行政机关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是以提升监督质效为重点,率先构建体系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实践,通过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编制《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手册》为基层司法所提供“一看就懂”“一查就有”“一学就会”的指南、编制统一市镇两级执法监督标准的《行政执法监督明细表》、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区镇政府”齐抓共建的“1+3+11”多维监督模式、总结形成“一所一品”的执法监督格局等一系列创新举措,2022年底率先建立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县乡两级执法监督体系,为全省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基层样本。
三是以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探索特色模式激活基层治理力量。千灯镇参与制定了全国首个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地方标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行规范》,满足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需求,填补领域标准缺失,明确工作职责、基本保障、内部管理、权力运行等内容,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借鉴意义。针对所有与相对人面对面接触的现场执法活动,探索出台行政机关现场执法标准化规程,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可操作可复制的标准化流程,弥补了现场执法制度上的空白。创新打造“市委巡察+执法监督”新模式,将执法监督融入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通过建立嵌入式、下沉式、进驻式专项联动监督机制,开展“全方位”执法监督,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面对未来,昆山市司法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立足更高政治站位、扛起更高政治责任、瞄准更高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昆山样板”。
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