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遥遥领先”已被注册为商标,有何法律风险?
近段时间
因华为Mate 60 Pro发售
“遥遥领先”在华为高管余承东
及网友的带动下
迅速成为一个热词火遍全网
然而,有热心网友注意到
目前已有多家经营主体
申请“遥遥领先”商标且部分已被核准注册
此事引发公众热议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截至10月9日,共有34件“遥遥领先”商标的申请注册信息,申请人覆盖药品、教育、科技、食品、娱乐等多种领域。
此外,记者注意到,“遥遥领先”的最新申请注册时间为2023年9月5日,申请者为奇酷智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电子商务、经营家用电器、电子配件为主营业务。申请注册时间最早的一件于2006年12月提交注册申请,2009年9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服装、鞋(脚上的穿着物)等第25类商品上。
今年以来,共有2件“遥遥领先”商标注册申请,目前均处于“等待受理”状态。
△图源:中国商标网截图
近年来,以网络热词作为商标注册的案例不在少数。在一些商家偏好用网络热词作为商标使用带来热度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的争议。
今年4月,幼儿园老师带火的儿童歌曲“挖呀挖”爆火出圈,随即多个商家申请“挖呀挖”为商标引发争议。据了解,原来“挖呀挖”这首歌曲已经有自己的音乐版权和属于自己的商标,其他商家一旦注册成功使用,便会涉及到法律和版权问题。
今年6月,“不要再对瘦子说你好瘦了”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随后网友查询到“你好瘦”也曾被多次申请注册商标,目前均为驳回复审或商标无效。
那么
“遥遥领先”等网络热词
适合注册为商标吗?
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
来看律师怎么说
昆山市“八五”普法公益讲师团成员袁春晓律师分析,“遥遥领先”属于汉语中的固有词汇,其本身并没有显著性,不能证明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性的,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就可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9条的规定。如果是在华为新品发布会后,再将热词“遥遥领先”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可能违反商标法第44条第一款以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故不建议将诸如“遥遥领先”等网络热词申请注册为商标。
这样的商标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
昆山市“八五”普法公益讲师团成员袁春晓律师表示,从“遥遥领先”字面意思来看,就是指“远远地走在最前面”,可能会使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产生误解,有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7项之嫌,这样的商标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
事实上,国家层面早已对商标恶意注册等乱象进行过多轮整治。7月18日,在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介绍,今年1-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异议等授权环节不予授权19.2万件,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等确权环节不予确权5.6万件。
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