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月 | 小火何以“亡人”?智能家电为何“发火”?赶紧自查→
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
今年的主题是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安全用火用电”
日常生活中
用火用电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识别这些风险是预防火灾的第一步
警惕“小火亡人”悲剧
这些行为太危险
提到火灾
你想到的画面是不是这样的?
但其实
很多亡人火灾是这样的
“小火亡人”往往发生在你我
最熟悉、最放松警惕的地方
一个不经意的习惯
就可能导致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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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凌晨2时02分,北京密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平方米,造成一名61岁男性死亡,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所致。
2025年2月28日凌晨1时26分,湖南张家界一间宿舍的杂物间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6平方米,造成一人不幸身亡,火灾原因为烟头引燃周围可燃物。
小火苗也能变身“大杀手”
防范家庭火灾
这些细节一定要注意
如今
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
已成为不少家庭离不开的“神器”
但你可能不知道
看似“听话、能干”的智能电器
也有“发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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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电虽“省心”,但不能掉以轻心
凡是和“电”打交道的设备
都有可能存在火灾隐患
智能家电为何会“发火”?
如何给家电上个“安全锁”?
安全用火用电不仅是一种技能
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和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11月9日,消防处罚新规正式上线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情节严重将从重处罚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自2025年11月9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消防救援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针对53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逐项明确“情节轻微、情节较轻、情节一般、情节较重、情节严重”5种情节的具体情形。
《基准》明确,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二)对举报人、证人或者消防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
(三)因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受过消防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方式威胁消防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五)伪造、隐匿、销毁证据的;
(六)其他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
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消防无小事,秋冬更“上心”
大家一定要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养成安全用火用电习惯
防患于未“燃”!
来源:尚法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