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君向高新区相关部门了解到: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娄江中队收到您的反映情况后,很认真的调查了相关情况。以下是调查结果:
一、我局娄江中队队员巡查时发现贵单位在前进西路1490号的商铺外墙楼顶设置“陆宇口腔”等字样的户外广告设施,队员前往现场进一步调查。依据《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设置前需前往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场队员联系贵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告知,要求出示该广告设施的相关审批手续,其未能出示。队员于2025年10月30日对该商户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整改,到期后又上门两次要求商家自行拆除,商家并未按照要求拆除,中队组织拆违工人在11月17日进行整治拆除,所有执法过程均全程录音录像。
二、同时,我部门也对贵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宣教,告知沿街店铺门头设置店招门头现只需在手机微信小程序上自行填报真实信息备案即可。而超出二楼以上外墙区域设置的字体均为楼宇广告,设置前需前往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针对商家提出可能被树枝遮挡的情况,中队也联系了物业公司负责人,他们需要现场看一下,根据绿化修剪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再做修剪。请商家配合理解!
求助:挥汗如雨为生计、生意场上苦中求
我是昆山陆宇城南口腔门诊部经营者、法人代表、退伍军人严进德,现怀着急切与困惑的心情,就我店铺招牌被贵局下属娄江街道城管中队强行拆除一事,向您反映情况;
2025年11月17日早上5点,娄江街道城管中队人员在没有告知业主,强行拆除我店招,现造成门店无法正常经营。
我店位于前进西路1490号,产证面积1367.86M2,一至三楼使用,长期以来依法依规经营,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近日,娄江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指出我店铺招牌因树木遮挡而提升了安装高度,并以此为由要求我们拆除或整改。对此,我们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城市管理要求,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深感困惑与不公:
1. 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执法人员未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核实与沟通,也未全面考虑树木生长对招牌可视性的客观影响,直接提出拆除要求,程序上缺乏必要的严谨性与透明度。
2. 选择性执法问题突出:在我店铺相邻路段,存在多家商户的招牌同样因树木遮挡而提升安装高度,其规格、位置乃至提升幅度与我店铺类似,甚至更为突出。然而,娄江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未对其他类似情况的商户采取同等执法措施,仅针对我店铺进行强拆除要求,明显存在选择性执法,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3. 造成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此次执法行为已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招牌制作、安装费用等),同时也带来了精神上的打击与困扰。更让我们担忧的是,这种不公平的执法行为损害本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严重影响商户的经营信心。
我们认为,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其前提是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我们坚决支持合理的城市管理措施,但反对任何形式的选择性执法与实际不公对待。
为此,恳请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并督促相关部门:
1. 重新核查情况:对娄江街道相关路段商户招牌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确保执法依据充分、事实清楚。
2. 坚持一视同仁:若提升招牌高度确属违规,应统一标准、统一执法,对所有类似情况的商户同等对待,避免选择性执法。
3. 维护公平环境: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公平性与透明度,保护商户合法权益,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我们相信,在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严进德
联系电话:13606267766





2025年11月17日早上5点,娄江街道城管中队人员在没有告知业主,强行拆除我店招,现造成门店无法正常经营。
我店位于前进西路1490号,产证面积1367.86M2,一至三楼使用,长期以来依法依规经营,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近日,娄江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指出我店铺招牌因树木遮挡而提升了安装高度,并以此为由要求我们拆除或整改。对此,我们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城市管理要求,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深感困惑与不公:
1. 执法程序存在瑕疵:执法人员未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核实与沟通,也未全面考虑树木生长对招牌可视性的客观影响,直接提出拆除要求,程序上缺乏必要的严谨性与透明度。
2. 选择性执法问题突出:在我店铺相邻路段,存在多家商户的招牌同样因树木遮挡而提升安装高度,其规格、位置乃至提升幅度与我店铺类似,甚至更为突出。然而,娄江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未对其他类似情况的商户采取同等执法措施,仅针对我店铺进行强拆除要求,明显存在选择性执法,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3. 造成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此次执法行为已给我们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招牌制作、安装费用等),同时也带来了精神上的打击与困扰。更让我们担忧的是,这种不公平的执法行为损害本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严重影响商户的经营信心。
我们认为,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其前提是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我们坚决支持合理的城市管理措施,但反对任何形式的选择性执法与实际不公对待。
为此,恳请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并督促相关部门:
1. 重新核查情况:对娄江街道相关路段商户招牌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确保执法依据充分、事实清楚。
2. 坚持一视同仁:若提升招牌高度确属违规,应统一标准、统一执法,对所有类似情况的商户同等对待,避免选择性执法。
3. 维护公平环境: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公平性与透明度,保护商户合法权益,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我们相信,在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严进德
联系电话:13606267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