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新车变“灵车”?恶意P图该担何责?

03-08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新车被恶意P图为“灵车”

并遭大规模退订

知名车企把网友举报了


理想汽车发函称侵犯名誉权

近日,一名汽车博主在网络上曝出一则理想汽车向某平台的投诉通知函。该通知函指出,2024年3月2日,今日头条平台“成熟小猫”等用户对理想汽车的新品MEGA车型进行恶意P图,将“奠”“新能源殡仪车”等字样贴于车身,严重侵害理想汽车的产品形象及品牌声誉,侵害了理想汽车的名誉权。理想方面要求今日头条平台对相关内容作删除等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

据第一财经3月5日报道,理想汽车方面表示,对于网络平台上大量发布、转发、评论带有上述侮辱性信息的图片、视频和言论,已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公司已经通过发送侵权通知、律师函等形式,向各网络平台提出删除侵权信息的要求。对于恶意制造和扩散上述信息的侵权行为,理想汽车将保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3月1日,理想MEGA正式发布,主打车内超大空间和高续航,售价55.98万。据财联社3月5日报道,MEGA市场表现不及预期,大定订单未破万,小定转大定的数量有限,上市72小时该款车型的大定约3218辆,而退订量是10297辆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孙磊 摄

有机构分析认为,理想MEGA订单量不理想,一方面是其过高的售价所致,超过55万元的价格使其在一众国产新势力MPV车型中都是天花板级的存在,但是在产品力方面却并没有那么突出;另一方面,新车较为新颖的造型也让该车的口碑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化倾向,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一设计语言。

影响汽车销量的因素有很多

但是,网友P图或故意歪曲产品意图

是否对理想汽车构成了侵权?

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恶搞也涉嫌侵犯
名誉权和产品著作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企业的商誉对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具有重大影响。“就本事件而言,行为人对品牌产品宣传图进行恶搞P图,并通过带有侮辱性或者引导性的图片,使得公众误以为理想MEGA是殡仪专用车,降低了理想汽车品牌社会影响力和商业价值等。”

行为人此举是侵犯了理想汽车的名誉权。”赵良善指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恶搞P图,尤其是针对商业品牌产品的宣传图,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侵犯。即便用户是以搞笑、诙谐的方式,也是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品牌产品的宣传图通常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恶搞P图者未经授权擅自修改、传播这些图片,可能构成对原始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付建介绍,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如果是购买了理想汽车的车主

对车辆实体进行恶意改装

是否又涉及损害品牌形象?


赵良善指出,首先要经过有关部门备案许可,方可改装。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相反,未经登记许可擅自改装,且有侮辱性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则涉嫌违法,对此,相关品牌也可依法维权。”赵良善介绍。


小编提醒:

有图不一定有真相

“P图恶搞”需要考虑法律后果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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