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小偷偷7本刮刮乐中4千多被拘役4个月
近日,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刮刮乐彩票案件。 杨某趁某超市老板不注意,几天内偷走七本刮刮乐彩票(票面价值共4200元),一共刮出了4310元,并跑到另外一家彩票店兑了奖。刮刮乐的中奖金额是否应当计入盗窃数额,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85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其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4310元予以没收。
来源:三湘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