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符合条件购房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江苏会跟进吗?

09-19 房产大家谈 青衣墨染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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