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担责?昆山一老人停运扶梯上摔伤超市被判赔4万

2023-08-16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近日,苏州昆山一老人在超市停运的扶梯上行走时,不慎摔倒致腿部骨折,经鉴定伤势构成十级伤残。因超市方不愿意赔偿,老人家属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电梯停运的情况下,超市应该设置禁止靠近、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经调解,超市方赔偿老人40000余元。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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