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担责?摊主免费帮客人绞肉致残能索赔吗?昆山法院判了

2024-08-23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此前,江苏一饭店老板张某将300斤冷肉带到王某摊位处,请其帮忙绞碎。考虑到张某经常光顾,已收摊的王某便借相邻肉铺的绞肉机帮忙绞肉。结果在绞肉过程中,王某不慎将手绞入机器中,受伤严重,经鉴定为八级残疾。事后,王某就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这些猪肉是张某3个月前从王某处购买的,但3个月后让王某绞肉不属于买卖行为的附随义务。王某无偿提供劳务,且猪肉是用作饭店经营使用,应认定王某与饭店之间构成义务帮工。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自身承担70%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30%的次要责任,赔偿王某19万余元。
来源:荔枝新闻

已有0人打赏

已有0人打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领红包

每天看看帖,就赚牡丹花,免费好礼立即入手。

打赏
0人赞

推广

部分评论
今日热门
  • 回家看到路边有一大片五角星花忍不住让胖子 ..

    拆南墙

    21
  • 岁月深长,万物有期。没有不请自来的幸运, ..

    拆南墙

    19
  • 人善天佑

    18
  • 人善天佑

    17
  • 晚安#每天一条昆友圈#

    十里shílǐ

    16
  • 十里shílǐ

    16
  • 早安!#我的碎碎念#

    夏晨东

    16
  • xbx9211

    1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精彩活动更多
论坛服务
触屏版 / 电脑版

other
马上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