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屡次凌晨野蛮施工,昨晚22点后持续两个多小时,居民多次拨打110(三次)、12345(一次)求助,均无法有效制止,严重侵犯居民合法权益:
1. 居民生活饱受摧残:夜间无法休息,直接导致次日上班状态极差,神经衰弱,苦不堪言,居民的生存权与劳动权将遭受不可逆损害。
2. 施工方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施工队凌晨施工的行为已明确违反该法规,公然凌驾于国家规制之上,需彻查是哪家施工单位。
3. 校方管理失职:学校作为项目甲方,对第三方施工队的管理存在严重疏漏,未履行监督义务,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关于甲方对施工方文明施工、合规施工的管理责任,属于失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