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 | “常回家看看”是法定义务!这些法律,守护着爸妈

10-30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法护银龄·情暖重阳



重阳佳节,尊老敬老

在这个属于长辈的节日里

除了登高赏秋的习俗

我们更应关注他们身边的合法权益


“常回家看看”仅仅是道德呼吁吗?

父母的财产可以随意处置吗?

子女能否干涉父母的黄昏恋?

面对这些亲情和法律交织的疑问

让我们一同翻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寻找答案吧!


PART.01
法律上,多少岁算“老年人”?


法律明确将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定义为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PART.02
子女们签协议,约定由其中一个
“代表”探望父母,合法吗?


常回家看看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必须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他们。子女之间可以就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进行分工,但“精神慰藉”是每个子女都必须亲自履行的义务,不能约定“由某人代表全家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PART.03
子女不孝顺,不给赡养费怎么办?


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对于这类案件,法院会优先执行。如果子女有能力却拒不支付,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七十五条第三款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PART.04
爸妈想再找个老伴,子女有权干涉吗?


无权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同时,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PART.05
爸妈的房子
子女能擅自拿去抵押或卖掉吗?


不能。子女无权擅自处理父母的财产。如果子女想获得父母名下的房产,必须经过父母明确且自愿的同意。通过欺骗、胁迫等方式让父母处置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银龄有“法”护,情暖夕阳红

愿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法治阳光下

安享幸福晚年!

来源:尚法昆山


已有0人打赏

已有0人打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领红包

每天看看帖,就赚牡丹花,免费好礼立即入手。

打赏
0人赞

推广

部分评论
今日热门
  • 花花

    十里shílǐ

    25
  • 猜猜是哪里#每天一条昆友圈#

    十里shílǐ

    22
  • 换一家吃吃~

    爱的独白

    18
  • 洗白白#每天一条昆友圈#

    十里shílǐ

    18
  • 也可

    18
  • #金秋十月,定格美好瞬间#

    zhoukuiji

    17
  • 满眼秋色,最是人间值得,柴米油盐是底色, ..

    飞鱼儿岛主

    16
  • 来了来了,早上好啊! 祝各位周一愉快! # ..

    快乐老儒儒-1

    1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精彩活动更多
论坛服务
触屏版 / 电脑版

other
马上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