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GUA
[list=1]背景2016 年,昆山的郑先生和妻子耗尽多年积蓄买下一套期房,可购房仅一个月,妻子就突发重病离世。 2025 年,郑先生的儿子到了结婚年龄,女方提出要有婚房,他这才想起这套空置房,计划办完房产证过户给儿子,却不料在此过程中遭遇了遗产分割纠纷。 纠纷爆发郑先生携带 材料前往房产中心**时,工作人员告知他,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名下的 50% 份额属于遗产,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没等郑先生理清头绪,其大姨姐便主动找上门,强硬要求分割房产,称自己依法享有继承权,若不分割份额就绝不签字,这让房产证过户陷入僵局。 纠纷核心原因这起纠纷的关键在于 “转继承”。郑先生的妻子生前未立遗嘱,其遗产要按法定继承处理。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郑先生、他们的儿子以及郑先生的岳母。当时岳母并未明确放弃继承,相当于默认接受了部分遗产份额。而在遗产尚未分割时,岳母也不幸离世,按照法律规定,岳母本应继承的那部分房产份额,就转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郑先生妻子的姐姐(大姨姐)和弟弟,这就使得大姨姐依法获得了房产的部分继承份额。此外,郑先生妻子的弟弟早已失联,这也一度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结果 通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房子归郑先生所有,用于儿子结婚;郑先生需向大姨姐支付对应份额的经济补偿,若后续失联的小舅子被找到,郑先生还需向其支付相应补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