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释法】女子小区散步被落叶砸中,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了
杀伤力居然能如此强?
一女子在小区散步时
被脱落的椰树叶片砸致伤残
出现这种情况到底谁该负责?
近日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一起相关案例
女子小区散步被落叶砸成十级伤残
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广东珠海居民谭某在小区散步时突遭横祸。行至泳池旁时,上方大王椰树叶片骤然坠落,重重砸中她的背部,导致谭某胸椎、腰椎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谭某认为物业公司长期疏于管理,致使事故发生,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物业公司则主张树叶脱落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且公司在事发前已采取了防护措施,设置过锥桶和警戒线,已尽到了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物业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管理义务
赔偿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件焦点在于物业公司能否证明自身在事件中“没有过错”,即已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包括定期巡查修剪,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等。根据法律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果实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提交了五张照片,显示其在树木上张贴了警示,并设置了锥桶和警戒线。然而照片拍摄的时间是4、5月,事发时在6月,鉴于锥桶和警戒线的可移动性,无法认定事发时防护措施仍然在位且能有效警示行人。且作为监控管理者,物业公司未能提供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或其他证据证明其已尽到管理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由于物业公司未能完成举证,且受害人对本次损害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故物业公司应承担本案全部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
近年来
因树枝、果实坠落伤人损物
引发的侵权纠纷并不鲜见
在下面这起“树枝砸车”案件中
物业同样因未尽管理义务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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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是某小区居民,甲公司是该小区物业管理方。2019年7月,陈某车辆停放于小区内,由于车辆上方一棵银杏树果实太多,树枝被果实压断,砸坏陈某车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方,对小区内的树木负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陈某车辆被树木砸坏,甲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公司作为陈某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已尽到日常维护职责,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果实掉落属于不可抗力,故甲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车辆停放于甲公司管理的小区内,因树枝被果实压断坠落导致陈某车辆损坏并产生相应损失,一审法院认定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甲公司主张系不可抗力,然而维护小区设施以及修剪树木等,避免对他人产生危害,是物业公司管理职责范围,甲公司的主张缺乏依据。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常小区散步、通行
被落叶、枯枝、坠果等砸伤
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第一时间需要留存哪些证据?
✍第一时间现场固证,固定事故事实,切勿擅自移动现场、丢弃坠落物,优先完成证据固定后再就医或清理。证据包括现场全景照片、视频:拍摄坠落物、受伤位置、周边环境(有无警示标识、防护设施)、树木整体状态;坠落物原物:保留落叶、枯枝、墙体碎屑等致害物,切勿丢弃;证人信息:记录在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必要时申请证人出庭。
✍及时报警,固定官方记录。通过警方出具的出警记录,固定事发时间、地点、致害物、责任主体等核心事实,该记录是诉讼中的关键证据。
✍规范就医,留存全部损失凭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全程保留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护理费**等材料;伤情较重的,待治疗终结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鉴定。
✍向责任方正式主张权利,书面或通过正式渠道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同时书面申请调取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留存沟通记录(函件、微信、录音等)。
✍协商调解不成,提起民事诉讼。
物业和业主应该怎样规避
“落枝伤人伤车”风险?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巡视,确保小区树木不存在侵害他人身体、财产的风险。特别是在即将发生台风、暴雨等情况下,应当提前对地面露天停车场中栽种的树木进行检查、加固。
业主应当注意停车位附近是否存在枯树、电线杆、广告牌等可能损害车辆的危险物体。同时,也要注意不在雨天将车辆停放在地势低洼处。若业主因自身疏忽造成损害的发生,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车主在发现自己的车辆被损坏时,应当第一时间拍照取证并报警。同时,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找到引起损害发生的责任主体,就赔偿问题积极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则应及时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利益。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尚法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