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 电瓶车禁止进入电梯!

2024-08-08 昆山物业 昆山市物协
禁止电瓶车进电梯!
禁止电瓶车进电梯!
禁止电瓶车进电梯!
重要事情说三遍!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利性逐渐成为居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众多的安全隐患!
全国各地因电瓶车起火引发的事故更是让我们触目惊心电瓶车一旦发生火灾会在几秒内迅速引燃整辆车及周边可燃物且伴随爆炸、高温烟尘、有毒烟气……
为什么电瓶总在电梯里自燃?
      其实在户外自燃的电瓶更多,只是因为在户外自燃的电瓶,不会像在电梯里这样,能被监控拍到,并且户外相关的逃生空间较大,发生伤人的概率相对较低。此外,电梯空间密闭,空间狭小,自救处置时间有限,电瓶爆炸起火也就是一瞬间的事,事故一旦发生,几乎无逃生空间,对人的危害极大。
相关法律法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套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建设集中充电设施。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住宅的电梯和户内。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在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乘用人安全、文明乘用电梯作出了全面规范,列举了电梯乘用人不得违反的十项内容,包括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使用电梯、强行开启或者阻挡关闭电梯门等。
     《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指南
电动自行车起火后的危害?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关于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请收好下面这份安全使用指南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进入电梯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最后再次提醒
安全无小事
防患于未然
⚠电动自行车一定不能进电梯、进楼入户!
昆山市物业服务管理协会提醒您:
楼道不停车,电瓶不进门!!!
安全一万天,事故一瞬间!!!
电瓶车火灾夺命只需1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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