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您的排污登记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这些事项请务必注意!

重要提醒
各位排污登记单位负责人注意啦!
近期,我市部分排污单位的排污登记
将陆续到期或已过期
为避免因登记过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特提醒您提前做好延续准备工作
确保合法合规排污


一、哪些单位需要关注?

2020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url][urlend6])完成排污登记(有效期5年),且登记有效期即将届满或已过期的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
有效期查询方式:互联网搜索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url][urlend6]),点击“登记信息公开”,输入完整“单位名称”,点击“搜索”即可查询“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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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续登记流程指引

1.点击“网上申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如果忘记账号密码,可以自行找回或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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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排污登记”—“登记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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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登记工业噪声内容

1.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相关要求,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如实填报,排污登记表内容包括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
2.纳入范围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的,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属于第3至99类应当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
请各排污单位对照名录,核实是否需要登记工作噪声内容。如果属于应该登记情形的,请在延续时同步登记工作噪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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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逾期未延续的后果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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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与帮助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支持:
◆平台客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点击“在线咨询”(工作日9:00—17:00);
◆属地环保部门:拨打属地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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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排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延续
既是履行环保责任的要求
也是规避法律风险的保障
请您务必重视
尽快核查登记有效期,及时完成延续手续!
逾期未延续的
市生态环境局将予以注销!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来源:昆山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