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申报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
2.材料要求:请将以下材料整理为PDF格式,发送至招募单位邮箱(邮箱地址可在附件1中查看)。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昆山市教育局银龄讲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附件2);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
⑥学历、学位证书;
⑦骨干教师称号、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审核遴选
1.资格初审。以申报人员提交邮箱的材料为审核依据。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申报人员按招募单位通知,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审,验原件,收复印件。材料不全、证件信息不符或不符合招募条件者,复审不予通过。
3.考核遴选。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遴选。各招募单位结合对应学科专业特性、岗位实际用人需求,自主确定考核遴选的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申报人员通过综合考核后,进入体检环节。招募单位同步与申报人员就岗位职责、到岗时限、薪酬福利待遇等核心事宜开展双向沟通协商。
(三)体检考察
统一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开展从业准入核查,综合确定拟招募人选。
(四)公示
拟招募人选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讲学教师待遇按双方签署的《劳务协议》约定执行。
(六)任前培训
银龄讲学教师正式上岗前,由招募单位组织培训,并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