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学长表白3年后,她的生活照成了境外色情帖

4小时前 立法直通车 穿越心灵的湖
各位坛友,早上好。今早刷到一篇极目新闻,感觉十分后怕


10月24号下午的报道。23岁的方姑娘(化名)在广东读大学,2023年一个张姓学长跟她表白,她没答应,两人就淡了。今年7月初,有陌生人加她,说在境外一个色情软件上看见了她的照片。她找过去——是自己发在社交平台的普通生活照,配上了捏造的色情经历和侮辱性文字,真名、城市、学校全标着。两条帖子浏览量加起来44.5万。顺着线索她又扒出3个关联账号,受害的不止她一个,有人的私密影像也被传上去了。7月25日,警方以张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立案,人刑拘了,现在取保候审。


张某道歉的时候说了一句"没想到有人进一步传播"。这句话我琢磨了一上午。照片是他发的,名字是他标的。东西从他手里出去,后面传到哪、传到多少人手里,就已经不是他说了算了。


我原以为这种事报警就行了,后来才知道不是一回事。侮辱、诽谤这一类,刑法上是"告诉才处理",多数情况得受害人自己到法院去告,公安不主动立案;传播淫秽物品不一样,是公诉案件,公安可以直接立。方姑娘这个案子能走到刑拘,走的是后一条路。这两条路的区别,很多人是碰上事才第一次听说。


真遇上了,吵没用。帖子、账号、浏览量、发布时间,从头到尾录屏,别用截屏——截屏看不出是谁发的、什么时候发的。要立案、要起诉,靠的就是这个。流程拿不准,12348有免费法律咨询。


我今天把三年前的朋友圈翻了一遍。毕业照里学校大门拍得清清楚楚,到现在还是"全部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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