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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连发!
昆山大规模土地征收即将启动
这两地开发建设迎大动作!
近日,在中国昆山上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发13则拟征收土地公告
千灯镇11幅地块、张浦镇2幅地块
即将启动征收!
(注: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
千灯镇此次预告的拟征收地块共11幅
其中,1幅为公共事业需要
3幅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7幅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昆山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昆征预告〔2023〕第30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年沙社区农民集体(原西横村四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农民集体、千灯镇吴桥村农民集体、千灯镇吴桥村二组农民集体、千灯镇吴桥村四组农民集体、千灯镇吴桥村五组农民集体、千灯镇吴桥村六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7号
昆征预告〔2023〕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西横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5号
昆征预告〔2023〕第24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古镇社区农民集体(原南湾村七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3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古镇社区居委会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2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古镇社区农民集体(原南湾村一组农民集体)、千灯镇古镇社区农民集体(原南湾村七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1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古镇社区农民集体(原南湾村一组农民集体)、千灯镇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20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灯镇古镇社区居委会、古镇社区农民集体(原南湾村一组农民集体)、千灯镇农民集体范围内。
张浦镇此次预告的拟征收土地共2幅
均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昆征预告〔2023〕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地块拟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涉及张浦镇大直社区十八组农民集体(原大直十八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昆征预告〔2023〕第18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张浦镇农民集体、张浦镇大直社区十六组农民集体(原大直十六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
本次公告的拟征收地块
多是以区域开发建设为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好土地资源
有助于推动空间整合、发展聚合
推动地区发展,造福于民!
例如第18号公告
或在为张浦镇海虹路西延做准备
该道路和江浦路打通后
可大大缓解周边道路压力
方便张浦居民出行!
最后,特别提醒
以上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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