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位评论帖子的人为什么不怕业主投诉?物业为什么可以那么嚣张?从这我们就知道了,钻了法律的漏洞!不过也不用高兴得太早,总归还是有那么几条法律可以用的:《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发生事故,物业作为第三方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另外,如果车在停车场被盗,被损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像某位评论帖子的人说,物业关监控偷车,然后说监控坏了,(动用维修资金)重新建设监控。那是他运气好,遇上个可能不怎么懂法,也不想把事情闹大的老实人。
如果业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财物被盗,是因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追偿。因为物业公司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负有管理义务,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因其管理过失导致小区业主的财产、人身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您可以请求物业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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