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批餐馆被曝光
刚查出一批!
昆山这些商家被官方点名
真的忍不了了!
近日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
第六批典型案例
多家商户因弄虚作假被罚
案例一
昆山市玉山镇某面馆采购使用
不合格鸡精调味料案
2026年3月26日
城北分局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
对玉山镇某面馆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对店内正在使用的
鸡精调味料进行抽样送检
2026年4月13日,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原料。
经查
当事人已依法索取供货商
资质及进货凭证
完整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并不知情
符合该法法定免罚情形
执法部门依法对其
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案例二
苏州市某餐饮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5月31日
千灯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
反映辖区某餐饮公司外卖店铺
宣称“每日现卤”
涉嫌虚假宣传
2026年6月3日,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确认当事人线上售卖的卤制食品均为预包装食品拆零销售,经营场所无现场卤制加工设备及操作痕迹,其“每日现卤”的宣传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当事人虚构经营场景
发布虚假商业宣传信息的行为
执法部门结合相关行政处罚规定
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昆山市周市镇某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
入网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4月
周市分局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
周市镇某餐饮店经营者
夏某某本人持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外卖平台销量,当事人擅自借用他人全套经营资质,在多个外卖平台违规开设线上店铺并对外接单经营,向网络平台提供虚假资质信息。
当事人借用他人证照
入网经营、虚假公示经营信息的行为
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整改
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经营网上刊载的食品成分与
食品标识不一致食品案
2026年5月4日
陆家分局接到举报
反映当事人外卖平台店铺
“麻辣香锅·陆家店”
售卖的龙虾球存在
虚假标注、掺杂掺假问题
2026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查获未拆封的涉案预包装食品,实物标签明确标注产品为仿龙虾风味鱼丸,属于速冻水产制品,并非纯龙虾制品。
经查
当事人在网络店铺上架商品时
未如实公示产品配料、属性等关键信息
线上刊载的食品名称、配料表
等内容与实物标签不一致
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规
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昆山市周庄镇某餐饮店经营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4月26日
周庄分局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
对周庄镇某餐饮店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重点对店内煎炸过程用油
进行抽样检测
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煎炸用油极性组分实测值34.2%,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27%的标准限值,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
当事人长期重复使用煎炸油脂
未按规定及时更换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煎炸用油加工食品
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责令当事人整改
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外卖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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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元宝等
昆山论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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