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4位业主代表收集到了了14位热心业主的自荐/推荐表,在正式递交社区前,为啥不自己拍照记录好份数(人数),提交社区也要录像固定证据,最好让社区签字接收?2:法规要求受到申请后60日内成立筹备组,是不是大家急了点,半个月不到就去催?3:违建的业主,按照目前的业委会成立实务来看,的确很大概率被挡在参选门外,至少我们那时候就有一路并肩奋斗的战友,最后就止步于此,开始并没有谁告诉你这个问题。如果出现这种局面,大家赶紧呼吁符合资格的业主报名,进行替换,2个月时间,足足有余。至于有没有违建,岂能物业一家说是就是,当事人没有进行自证和辩解? [ 此帖被舞者在2025-10-28 18:0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