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明一下真实情况:
我不是老赖,只是一个普通建材商户。事情是客户在我家买地板,已经正常使用快两年了,现在突然想退货退款,各种找理由,还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3月6日立案,3月10日就裁定财产保全36000元,3月18日直接冻结了我的账户,全程没有提前通知我。
法官助理说诉前保全不用通知,法官说诉讼中保全也不用通知。
直到3月19日,我才收到对方的起诉书,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情,连举证的机会都没有。保全裁定书更是拖到3月23日才送达给我。
3月19日我就提交了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可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结果。
以上都是事实,我问心无愧,也愿意配合法院查清真相,绝不是什么老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