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理提前分科违反了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选科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江苏省教育厅明确规定:
不得在高一年级下学期(6月底之前)进行选科分班。各普通高中要规范执行指导学生选科工作要求,不得提前进行选科分班
1
2
。
不得根据选科人数的多寡限制学生选科,更不能代替学生选科。如果学校确实不能满足少数选科要求,可以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安排到就近的学校学习
1
2
。
允许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重新选择选考科目,以保障学生的选择自由和权利
1
2
。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防止学校过早分科导致学生的综合素养没有得到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