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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给我1分钟筹20万,不要拘留我!”艺人欠款不还,法官追到活动现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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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02-22 , 来自:江苏省0==

直播强制执行现场

你看过吗?

如果这位被强制执行人

还是个艺人呢?


近日

“桑姓艺人在宣传现场被强制执行”

冲上热搜第一

引发网友关注


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月19日消息,曹某因股权转让纠纷将桑某诉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可开庭当天,桑某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后判决被告桑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曹某支付欠款七十余万元,并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

//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

桑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

就与申请人和法院

玩起了“躲猫猫”


直至近日

执行法官得知

桑某要去湖南长沙

参加某档宣传活动

2月18日下午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赶往桑某所在的活动现场

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法警

对执法现场进行了直播

吸引了三十余万网友

在线“吃瓜”

执行法官手中的

“司法拘留决定书”

及周围威武挺拔的司法警察

桑某慌了手脚

立马表示:

“给我一分钟时间,

我筹集20万,

不要拘留我!”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

桑某与曹某

最终现场达成了执行和解

桑某当场偿还了十万元欠款

并抵押了一台小车

剩余欠款部分

将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本次执行直播

不仅公开、透明地

给广大网友呈现了

一场“执行大片”

更有执行法官

与网友进行直播互动

对网友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进行答疑解惑

气氛十分活跃

取得了良好的

普法效果和执行成效



该艺人涉股权转让纠纷

已成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该桑姓男艺人与曹某存在股权转让纠纷。


企查查APP显示,曹某与桑某股权转让纠纷的裁判文书表明,2018年曹某与桑某、湖南魔幻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湖南魔幻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曹某将其在该公司50%的股权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告桑某,且双方共同承担公司债务。湖南魔幻传媒有限公司对外有153.81万元的债务,该笔债务已由原告曹某承担,但该笔债务应由原、被告双方承担,后桑某向曹某出具《欠条》,承诺于2019年9月1日前偿还原告76.9万元,如未按期偿还,自2019年9月2日起,按照月息1%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019年5月24日,曹某将其名下湖南魔幻传媒有限公司的5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桑某名下,桑某偿还3.52万元,欠款73.4万元多次催要都未果,遂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企查查信息显示,桑某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被限制高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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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02-22 , 来自:湖南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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