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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普法·微热点】女童遭性侵,酒店成被告?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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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05-19 , 来自:江苏省0==

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两成年男子(沈某,方某朋)

在酒店对女童实施性侵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10年9个月、11年9个月

据悉,入住登记手续由方某朋独自办理

后沈某将女童带至方某朋所在酒店房间

在嫌犯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

涉案酒店是否有责任?


涉案酒店是否要担责?


“涉案酒店没有依法履行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及强制报告等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被害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办案检察官、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宏丽认为,应当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在征求受害女童及其监护人意见,并确认他们有维权意愿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被性侵女童向涉案酒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酒店违反法定登记义务存在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沈某、方某朋二人的犯罪行为共同造成女童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酒店、医院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近3年来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系因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所致。

而前不久发生的“女童检查异常医生强制报告”案例也引起广泛关注。据了解,江苏宿迁泗阳县的一家医院接诊了一名身体异常的女童。医生发现其很可能遭遇了侵害,第一时间留存了相关证据线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警方侦查,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被揪出,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消息,江苏淮安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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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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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zsy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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