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组工作开始不难,
难的是规约等几个文件的起草和接下来的投票,
器材一定要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来,
比如上面你们说的百分之五十的收益补充金维修基金里去,
为什么呢?
可能新小区就问题不大,
首届业委会也可以这么定,
但是如果小区慢慢进入老化状态,
到了第二届第三届,
建议千万别定这么高,
因为那个时候,
小区需要用钱的地方就多了,
如果小区规模不大,
一点可怜的收益,
刨去了一半的补偿款,
还被物业分走至少三成的管理费(看你们规约定的怎么分成),
那么剩下的收益一半都没有了。
还有有关投票的方式,
规约里一定要讲好....
千言万语,
别再规约里给以后业委会的工作挖坑就好!
作为在任中的一个两届业委会成员,
衷心祝愿你们早日成立成功,
和物业一起努力,
在社区街道住建等部门指导下,
好好工作,
为小区为业主们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