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美发店在为唐女士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即美发店是否按照双方约定的长度为唐女士修剪头发。
根据法院依职权调取的店内公共视频显示,唐女士在接受服务之前曾经与理发师就头发长短问题进行过沟通,理发师曾经比对头发长度至唐女士手肘部位,后用手截取头发至唐女士上臂中段部位,唐女士方才就座开始接受服务。然而,公共视频没有声音,仅通过视频画面无法获知理发前后唐女士与理发师的沟通内容,结合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亦无法获得印证。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法院认定以理发师最后确定的修剪位置即唐女士上臂中段部位为双方协商确定的修剪部位。
本案中,理发师为唐女士提供修剪头发服务后,唐女士的头发被修剪至过肩,短于双方约定的头发长度约10厘米。该店理发师作为专业的理发师,理应对顾客修剪头发的长度具备高度敏感性,其未能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长度为唐女士修剪头发,导致修剪后的头发与约定的长度存在差异,最终法院认定美发店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
在赔偿金额方面,由于美发店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且在纠纷发生后未积极妥善解决纠纷,导致该纠纷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唐女士因多方维权必然造成一定的误工费及交通费,综合全案证据,法院酌定由美发店赔偿唐女士损失共计500元。关于唐女士请求的头发修复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唐女士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关于唐女士要求的退还会员卡内余额900元,美发店对该项诉讼请求不持异议,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美发店向唐女士赔偿损失500元,并退还唐女士会员卡内充值费用900元,驳回唐女士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服判息诉,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