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残酷,也很没有人情味,但我想了想还是要说,这不是工伤问题,这是个人健康问题,绝不能将工伤的范畴随意扩大,否则这会侵害到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每个人都应该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都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把个人健康问题推到企业(企业只能责任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因素伤害的范畴,其它还需职工自我保护)这是不合适的,你的遭遇我深感同情,你可能会认为没有企业的高强度的工作可能就不会有这种遭遇,但这两者之间不是必然的关系,甚至连间接的关系也缺乏足够的证据,企业存在高强度用工应该和此事分开处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