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一个朋友讲过一个外地媳妇,也是有个弟弟。嫁到本地,公婆给了彩礼具体多少钱忘记了,十万以上有的。女方也算收了,没给女儿。婆婆就已经不开心了。第一胎好像女儿,第二胎生了儿子,本来女的也不想生,男人吵着离婚,就妥协生了个儿子。本来媳妇也不上交工资的,零花钱也常问老公要的。夫妻俩都不养孩子。公婆负责养孩子的。公公也上班的,加上房子拆迁他们一起住一套,其他出租的。家里开销都是公婆负责的。有了两胎夫妻俩好了一段时间。婆婆怕媳妇贴补娘家让媳妇工资上交,每月给她零花钱500。十年前。媳妇肯定不同意啊。吵的不可开交。有次为了女的要问男人要钱买个苹果手机,吵架了,男的决定离婚。后来女方父母带着亲眷来昆山谈判的。好像同意不要女的工资上交。但男的也不给他零花钱。女的还整天说自己当初可以找个更有钱的。瞎了眼了选择现在这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