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鬼迷心窍,伪造国企合同骗钱拿去还债、赌博挥霍,不仅害了别人,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3月,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哽咽道,他因假借国企项目之名实施合同诈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5年下半年,段某某因欠下巨额债务、沉迷赌博,萌生了诈骗敛财的歪念。他利用群众对国企项目的信任,凭空捏造“某煤炭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回收承包”项目,制作虚假的《废旧物资回收承包合同》,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幌子四处诈骗。
受害人段某、高某信以为真,先后向其转账共计75万元。段某某得手后,将钱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赌博及挥霍。2025年年底,受害人高某察觉异常后报警。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专案组围绕合同、转账记录等线索进行核查,证实项目纯属虚构、合同系伪造,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和轨迹排查,将段某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