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昆山蓬朗这件事,真的越看越生气,太心疼这位车主了。
王女士去年刚买的新车,规规矩矩停在小区共享车位,结果半夜被楼上抛下的电磁炉砸中,后挡风玻璃碎了一大半,4S 店定损维修费要近3000 元。更难的是,她的车没买常规商业险,这笔钱只能自己掏。
最让人无力的就是后续处理。出事第一时间报警、找物业,结果物业直接甩锅,说监控没移交、事发区域一片盲区,挨家挨户询问,没有一户住户承认。民警尝试提取电磁炉指纹,至今也没进展,维权之路直接卡壳。
高空抛物本就是违法行为,扔电磁炉这种重物,幸好砸的是车,要是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可偏偏小区监控缺失,物业安全保障不到位,出事之后查无可查,肇事者躲在楼上毫发无伤,老实人却平白蒙受损失。
按照法律规定,找不到具体抛物者,整栋楼相关住户都要承担补偿责任,物业未尽到监控安防义务,也该担责。但真要走法律途径,耗时耗力,普通业主维权成本太高。
真心希望昆山蓬朗这个小区能赶紧补上监控漏洞,别再让高空抛物肆意横行;也希望抛物的住户能有点良知,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头顶上的安全,从来都不是小事,别让无德之人,连累整栋楼的居民。
下面是新闻的原内容(转自大河报):近日,江苏苏州的王女士遭遇了一件既糟心又离奇的事:她去年才买的新车,本好好停在小区的共享车位上,却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电磁炉砸中,后玻璃大面积碎裂。事发几天了,肇事者依然没有找到。
无商业险新车被高空抛物砸中,维修费用需要近三千元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事发时间为5月18日。前一天晚上10点多,她把车停在自家楼下的露天车位上,第二天中午12点左右准备出门时,发现车辆后窗严重破损。
“后玻璃四分之三都碎了,砸下来的是一个黑色电磁炉,还带着插头线,线头掉在车外。”王女士说,她住在苏州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实行共享车位制,一套房产对应两个车位名额,业主凭房产证对接车位,但不固定具体位置。“我们只交卫生费,停车是免费的。”对于事发时间,王女士称她也不清楚,“我家住二楼,车虽然就停在正楼下,但我并未听到任何异响,或许是事发时门窗紧闭,但更可能这个电磁炉是凌晨时分,在我熟睡时被从楼上抛下的。”王女士说,她2025年才购买了这辆车。经4S店定损,维修费用需要近三千元。让王女士更为难的是,她购买的是统筹险,并非商业保险,无法通过常规车险理赔。物业称监控缺失,挨户询问无人承认派出所:案件仍在侦办中王女士回忆,事发后,她已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物业。民警到场后表示,尝试提取电磁炉上的指纹,但截至目前尚无消息。更令王女士无奈的是,派出所在调取监控视频时发现,事发地点并无监控。
5月19日,王女士向物业方面询问,对方回应称,小区的监控系统并未移交给物业管理,同时,物业工作人员已通过小区预留的通讯录,挨家挨户询问了事发楼栋的住户,但没有人承认高空抛物。5月22日下午1时许,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尚未拿到立案回执或受案通知书,将前往昆山市公安局蓬朗派出所再一次进行受案登记。下午2时许,王女士称她的情况已录入系统,正在等待受案通知书。下午3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该派出所了解进展,一工作人员回复称,具体情况需向市公安局新闻宣传部询问。案件是否已立案?该工作人员未予正面回应。随后,记者联系到昆山市公安局总机,转接至新闻宣传中心联系电话,却三分钟无人接听。律师说法:找不到抛物者,可能由全楼共同赔偿针对王女士的遭遇,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李宝坤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无法查明具体是哪一户扔下的电磁炉,王女士可以将事发楼栋可能加害的住户(一般为一定楼层以上的住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共同承担补偿责任。此外,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如果物业未能安装监控等设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李宝坤律师提醒,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目前,王女士仍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她表示,希望肇事者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也希望小区能尽快完善监控设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