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讲的: 物化的男女关系害人害已,还害年幼的孩子。
本案中,我只心疼这个1岁半的孩子,刚来到这个世界才一年半就要变成单亲家庭的孩子。
男女双方不爱就不要开始不可以吗? 女看上了男年收入30万?男也看上了女年收入30万?女爱上男方的财?男爱上女的色?内心深处不爱为什么要害人害已?
本案中男女都有问题的。
我不清楚楼主说的丈母娘充当了什么角色让楼主这么说丈母娘的不是,丈母娘觉得女儿变成二婚才满意?不清楚丈母娘是否挑唆女儿算计女婿,算计不成就挑唆女儿分居?
[ 此帖被凌晨百合在2026-06-01 20: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