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758534
近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调整2023年度
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明确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
通知全文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二)生活护理费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资金来源
四、相关数据口径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6日
来源 | 苏州发布
UID:735858
赏
我要提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
电话:0512-57993030工作日 8:30-17:00在线广告热线:18012662666紧急联系:1888818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