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9月份卖给了苏州人人车一台车,原以为早就过户掉了。前几天申请学法免分,提示我名下有车辆年检逾期才知道一直没有过户。
翻看了之前的电子合同,是人人车标准的委托出售代理合同,合同乙方是北京车真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中有一条写的是“乙方不承诺完成代理售卖以及车辆过户的时间,直至出现意向购车人并且乙方与购车人签署《二手车买卖合同》或《二手车代理售卖合同》为止”。联系之前收车的业务员,他声称门店已经倒闭,现在也不知道车辆没有过户的原因,也查不到车辆的去向,他建议我自己去注销。
据了解,车辆注销其实就是车辆报废,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我出面去注销报废了车辆,后面如果人人车方面又要出售这台车,是不是我就会变成违约方需要赔偿了。
另外12123上面显示“如若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该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那现在是立即出面注销还是等着被强制报废呢?强制报废是不是也就自动注销和我的关系了?
立即注销的好处是早日切割关连,防止过程中交通事故等隐患。
强制报废的好处是责任不是我的,人人车找不了我,坏处是要等到2025年12月,中间可能有一些不确定性。
请大家看看,怎么办为好?有经验的指导一二,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