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模式
  • 42763阅读
  • 3回复

[法治宣传]搭“顺风车”出车祸,谁担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帅哥离线叶赫那拉先生
级别: 昆山过客
发帖
63
昆币
1000 枚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23-01-18 , 来自:江苏省0==
案情

某日,梁某驾驶小型汽车无偿搭乘戚某。在行驶过程中,撞到路中一不规则障碍物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戚某受伤十级伤残。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梁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戚某诉至法院,要求梁某及公路管养中心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认为
梁某驾驶车辆搭乘戚某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属于无偿搭乘,且不存在无证驾驶、醉驾等重大过失或故意,符合《民法典》中“好意同乘”的相关规定,应相应减轻赔偿责任;公路管养中心未及时发现并清理公路上的障碍物,未尽到相应管理和保障义务;戚某未系安全带,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确定梁某、公路管养中心及戚某分别承担50%20%30%的责任。

法律分析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首次对“好意同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搭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受伤或死亡,责任分划定分两种情况:
搭乘人免费搭乘,车主在有违章等过错情形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搭乘人付费搭乘,视为车主有营业目的,应对搭乘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好意人无营利目的,但乘车人以主动负担部分油费或者过路费的,系出于情谊的维护,并非是支付对价的意思,应当认定为“无偿”的范围;虽然“好意同乘”的“减责”规定可以减出美德,但不能以减损乘车人的权利作为代价。若驾驶人的行为具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则不能仅以好意同乘作为减责事由。
在好意施惠,互帮互助的同时,建议车辆驾驶员应当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搭乘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搭乘人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要自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尽量将交通事故对个人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本帖评分记录
好人一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18
1条评分昆币+1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帅哥离线jtpii
发帖
4670
昆币
11017 枚
沙发  发表于: 2023-01-18 , 来自:江苏省0==
不要脸的人真多!
本帖评分记录
开心每一天噢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18
lizwang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18
wangxing987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18
3条评分昆币+3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帅哥离线十年后怎么样
级别: 昆山名人
发帖
39763
昆币
48236 枚
板凳  发表于: 2023-01-18 , 来自:湖北省0==
以后开车除自家人外,拒绝顺带任何别人
本帖评分记录
wangxing987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18
忆文轩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18
2条评分昆币+2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美女离线舒城妹妹
发帖
911
昆币
2754 枚
地板  发表于: 2023-01-19 , 来自:江苏省0==
有的人就是不要脸,我老公同事也是天天在楼下等,下班也等,然后免费坐车。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快速回复
限76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