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看到这个新闻,真是新闻中的新闻,内容较长,请耐心阅读男性朋友注意了!在家光膀子也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处以十日拘留。随着夏日的到来,气温也变得越来越高,稍微干点啥都会热的满头大汗,所以不管是在夜市摊还是在家里,很多男性都习惯光着膀子,家住江苏省的王先生就因为在家光膀子给自己惹了个大麻烦。也因此差点没让他在局子里反省十天,这是咋回事,为啥别人在夜市摊光膀子都没有事,自己在家却犯法了呢?王先生的行为又触碰了哪些法律呢?这天,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王先生正在自己阳台喝着啤酒哼着小曲,就当王先生享受老婆不在家时独有的惬意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引起了他的注意,打开门之后还没等他说话,民警就告知他涉嫌在故意裸露身体猥亵他人,请居家时穿好衣物。这可把王先生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在脑海里反复把这几天的行为悉数想了一遍,也没想买明白自己到底啥时候涉嫌猥亵他人了。王先生说:“当时我还想着,不会是前天晚上跟朋友喝醉酒,在朋友送我回来的路上对别的女生女生做什么不雅动作了吧?但是以我朋友那性格,也不可能不告诉我啊?”想到这,王先生有点慌了,连忙问民警自己是什么时候猥亵他人了,日后一定会加以改正,但随后才知道原来是对面的女住户刚才看到他正穿着大短裤拿着啤酒站在阳台上伸懒腰,对面的女住户当时就站在窗户旁边,认为王先生是在故意猥亵她,随后拍摄视频留下证据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这一阵操作下来,王先生说话立马就变硬实了:“她管的也太宽了吧,我在自己家光膀子那里碍事着她的事了?”,随后警察也对王先生进行了教育并普法,由于王先生并未有意对异性进行猥亵,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本以为王先生以后会注意光膀子这一行为,没想到王先生反客为主,开始报复起对面小区的女住户,但这次更让更让王先生郁闷的是,自己的一番操作反而弄巧成拙直接把自己真的送了进去,可明明自己只是做了与女邻居同样的事情而已。原来,王先生自从上次被对面的女住户拍摄视频举报猥亵之后,王先生心里就一直不平衡,越想越憋气,随后一咬牙:“那么热的天,我就不信你在家不光膀子!”于是便开始女住户的针对,一到下班忙完手中的事便盯着对面,一连几天的蹲守,还真的让王先生拍到了女住户在家光膀子的的视频。这下王先生高兴坏了,连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等到警察到之后,王先生绘声绘色的说到对面的女住户在家光膀子不穿上衣猥亵自己......随后还给民警展示了自己拍下的“证据,”可没想到民警这次连调解都没做,便直接将王先生以**猥亵寻衅滋事罪带进了警车。王先生在家光膀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猥亵罪,所以警察也只是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和劝告,并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但是王先生**女性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就构成了犯罪。我国法律规定:猥亵罪是指某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性侵犯、猥亵妇女、儿童或者以其他不当手段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显然,王先生在家光膀子的行为与上述罪名并不相关,他没有进行任何对他人身心健康构成威胁的行为。不过,王先生的行为仍然不符合社会公德心和个人道德规范,在公共场合或者家庭内,一定要注意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和权利,避免对他人造成不良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构成犯罪行为,但应该及时向他人道歉,并注意自己的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王先生对女住户进行**,涉及到其个人身体隐私,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对“侵犯隐私”的防范和惩处。同时,也应该提高对个人隐私的重视和保护,共同维护个人隐私权和人身权,建设和谐、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 此帖被空白妙曼在2023-06-26 15:1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