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等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发掘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引导旅游者在游览观光中领略壮美河山,感受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建议:
1、地方可以推出红色研学示范教育课程和教材,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常态化管理,有效利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等资源,深入挖掘红色旅游思想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红色旅游的时代感和现实感,增强其吸引力和感染力。
2、加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专业人才培养,补齐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不足的短板,优化人才结构,鼓励广大教师、大学生和离退休干部等群体参与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坚持发展小小讲解员,为青少年提供社会实践机会,激发其爱国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