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当事人问我:薛律师,您这有没有离婚协议的模板?我说没有。如果有,那也是别人的,不能透露,也不适合你。
模板之所以称之为模板,是放诸四海之内皆准的。就不可能适用所有情况。每个人情况不一,关键内容无法套用。套用模板,等于裸奔。其次,模板?谁写的模板?水平如何?能写的都写了吗?你不得而知。
模板可以借鉴,但不能依赖。完全依赖不如没有,你也就不会如此胆大。一个当事人(女方),当时离婚的时候是协议离婚,找了当地的一个法律工作者起草了一份简单的离婚协议。(或因收费少或因水平)结果不到一年,就因为探视权没有约定明确,男方借故骚扰女方及家人,生活严重受到影响,女方父母气病。无奈准备起诉,后男方妥协,我重新代写了一份补充协议。一份好的协议,其效果一定是:你守约我高兴,你违约我也有好处。当然前提是你得把能预见的问题都想在前面,然后兜底。这就不是模板能够做到的。建议有需要的朋友,不要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该请专业律师代劳的还是得请。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