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模式
  • 34693阅读
  • 2回复

[法治宣传]下水道堵塞致装修被淹,责任谁来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帅哥离线叶赫那拉先生
级别: 昆山过客
发帖
63
昆币
1000 枚
配偶
单身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23-01-04 , 来自:江苏省0==
基本案情
王女士是某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系A开发公司建设,开发公司委托B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并和业主共同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B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养护和管理;服务质量中对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营的维护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排水管网,并定期疏通,保持畅通,无堵塞外溢。
王女士装修后未入住。某日,王女士发现该卫生间马桶溢水向物业公司报修。经对下水管道开挖检查,发现管道内积存有装修材料凝固物及装修垃圾和部分生活垃圾,与污水井连通处的管道出口低于污水井设施。因污水外溢造成原告室内木地板、家具等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涉案单元楼有19户业主均已装修。该案调解未果,王女士以19户业主及开发公司、物业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法院认为
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合同约定的日常运营维护义务,其行为与业主财产受损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开发公司的不当施工行为与业主财产受损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为本单元楼的业主,对下水管道负有合理使用并保持排水通畅的谨慎注意义务。管道堵塞虽非各业主所希望,但损害结果已客观存在,下水管道中积存的装修材料凝固物及装修垃圾,可能是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房屋已装修的19位业主均不能证明堵塞物是哪家的装修垃圾,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排水管道的堵塞没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女士对其空置房屋未尽善良管理人之义务,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有过错,而且其作为业主不排除其不当使用下水管的可能,应当依法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B物业公司赔偿王女士30%的损失,A开发公司赔偿40%的损失,19位已装修的业主赔偿20%的损失,驳回原告B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不仅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还负有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同时,业主还应对共有设施的使用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诸如公用下水管道堵塞等问题的出现,对使用公共管道不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共有设施的维护责任和费用应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负责和承担,但由于物业公司是接受全体业主委托的小区共有设施的实际管理人,那么物业公司理应对公共设施负有维护义务。公共设施的认定,不能简单地以“位置区分说”而应当采用“功能区分说”来定义。对于位于业主家室内的穿墙立管等排水管道,因该类设施上下贯通不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且系业主共同使用也不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若堵塞则影响整个单元的排水,故应属于共用设施。对于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应当根据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各自义务的性质及过错和原因力大小来确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本帖评分记录
小城镇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2023-01-04
1条评分昆币+1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离线yinzhifeng
发帖
883
昆币
1369 枚
配偶
单身
沙发  发表于: 2023-01-06 , 来自:江苏省0==
打官司多少钱?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帅哥离线叶赫那拉先生
级别: 昆山过客
发帖
63
昆币
1000 枚
配偶
单身
板凳  发表于: 2023-01-06 , 来自:江苏省0==
加微信18962687289
爆料有奖!关注昆山论坛抖音号,抖音搜索“昆山论坛”,或搜索抖音号:ksbbs
 
快速回复
限76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