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2月,北京某街道一口气揭牌了38个“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物管会”),并当场宣布:凡入住率不足50%、业主大会迟迟成立不了,或业委会任期届满的小区,一律由街道牵头组建物管会,代行公共管理职责,任期最长三年。
几乎同一时期,成都、长沙等地同步出台《物管会组建运行办法》,住建部内部会议更是传出风声:将以三年为周期,把全国30万个住宅小区的公共事务决策权,从“业主直选”逐步过渡到“政府监管+居民协商”的混合模式。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少业委会忧心忡忡。
接下来业委会何去何从?
一、三十年“业委会实验”为何走到尽头? 1991年,深圳天景花园成立全国第一个业委会,被视作“业主自治元年”。此后三十年,从《物权法》到《物业管理条例》,从“业主大会”到“招投标选聘物业”,制度设计始终围绕一个核心:让产权人说了算。
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仅占住宅总量的46.7%,能正常履职的不到30%。“五难”长期困扰基层:
1、发起难:凑齐20%业主签名,跑断腿;
2、选举难:候选人常被物业或开发商“围猎”;
3、运作难:公共收益成了各方争抢的“唐僧肉”;
4、监督难:业主“沉默的大多数”,让《议事规则》几乎沦为废纸;
5、退出难:业委会上台后却拒绝换届,街道只能“干瞪眼”。
长期以来“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格局,不仅导致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更成为基层治理“最薄弱的一环”。北京市住建委在2025年政策解读中直言:“业委会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缺陷,亟需补位机制。”
二、物管会横空出世:不是业委会2.0,而是“政府举托版”的业主大会 与业委会“自下而上”的选举逻辑不同,物管会采用“自上而下”的组建方式,充分符合国情。 物管会并非单纯的业主自治组织,而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建,整合业主代表、居委会代表、物业企业代表,以及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代表的多元协同治理平台。这种制度设计,从根源上弥补了业委会的短板。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16日发布住建部
倪部长《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署名文章,笔者读后,敏锐捕捉到未来物业管理有三大任务,其中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党建引领、完善运行基层治理体系,那如何切实做到党建引领,完善基层治理运行体系?
即物管会构建的“政府引导、业主主体、物业负责、多方参与” 的治理新格局——这绝非对业主自治的否定,而是对业主自治的升级: 通过政府的适度介入,为业主自治提供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避免自治走向“无序化” 或 “寡头化”。对于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管会可以代行业委会职责,解决 “治理真空” 问题;对于业委会运作规范的小区,物管会可以发挥协调作用,助力业委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地方试点效果:矛盾降了,服务升了,业主“真香”了吗? 北京朝阳:2024年首批120个物管会上岗,一年间12345物业类投诉下降38%,物业费缴费率平均提升11个百分点;
甘肃白银:2025年实现物管会全覆盖,老旧小区引进国企物业,政府通过“以奖代补”撬动维修资金归集率提升42%。
黄石下陆:作为物业纠纷高发区域,黄石下陆区曾因服务不均、权责不清,物业类投诉居高不下。2025 年,该区全面推行物管会制度,将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代表全部纳入物管会,建立“投诉闭环处理” 机制,这一机制让小区治理从“单打独斗” 变成 “合力攻坚”:2025 年元至 10 月,黄石下陆区物业管理类投诉较去年同期下降 48.94%,办理满意率提升至 98.17%。
九江浔阳区:2025年,九江推行物管会“联名公示”“联评共治” 制度后,试点小区(湖滨小区)物业投诉量平均下降 40%,物业费收缴率从 30% 跃升至 95%,业主满意度达 95% 以上。
”过去业委会‘一人’说了算,现在物管会‘五方合议’说了算,公共收益每月公示,任何工程改造都要开听证会,大家心里踏实多了。”北京市民张先生的话,道出了不少居民的真实感受。
笔者认为,从业委会到物管会,不是简单的“替代”,而是社区治理的 “迭代升级”。业委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 在特定时期唤醒了业主的自治意识,推动了物业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而物管会的大规模推行,则标志着我国社区治理进入了精细化、协同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四、历史没有终点,只有迭代 从“单位大院”到“商品房小区”,从“开发商物业”到“业主自治”,再到“政府牵引自治”,中国住宅区治理正在经历第三场范式革命:
1.0阶段(1991—2007):产权觉醒,业委会横空出世;
2.0阶段(2007—2025):制度逐步完善,但却陷入“高门槛、低参与”的泥潭;
3.0阶段(2025— ):物管会作为“过渡性治理平台”,在行政力量与市民社会之间搭起一座“临时浮桥”,通过行政适度介入,规范自治乱象,规范业主大会,毕竟,自上而下的民主才符合东方哲学。
笔者始终相信,物管会不是对业主自治的否定,而是对‘自治失灵’的救济和规范。
物管会,业委会,只是一个名字,对于真正想投身业主自治领域的人,每一个舞台都值得发光发亮。 当然,物管会制度的落地,我们同样需要警惕 “行政力量过度干预” 的风险。如何平衡政府引导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如何明确物管会成员的权责与监督机制,如何避免物管会沦为 “形式主义” 的摆设,这些都是未来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课题。
结语
随着物管会制度未来全面铺开,我们有理由期待,未来的社区将不再是“物业与业主的战场”,而是各方主体协同共治的 “共同体”。而业委会,作为社区治理史上的重要一页,也将以其历史贡献,为新时代的治理创新留下深刻的注脚。
那一刻,人们会明白:业委会没有失败,它只是需要一次“重启”;物管会也不会永驻,它只是黑夜里的“守夜人”。中国小区治理的真正主角,终究还是那个最古老的词汇——业主自己。
作者:木头弟
原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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