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看新闻,上海市闵行区一位黄先生,去年9月份买了一套30年房龄的老破小,今年2月过户,现在准备装修了,装修公司进来以后,说有两处承重墙破坏,一个是客厅通往阳台的两边的各有几十公分的承重墙被切掉,还有一个是卫生间,把原来的门封掉了,在承重墙上开了一个门,黄先生找到了媒体,黄先生的诉求是,说对方属于欺诈销售,要求赔偿,并且退房!
同时,黄先生找到了物业,物业回复,这个小区他们2021年才接手,接手的时候,这家原业主已经装修好好多年了,现在的新业主黄先生并没有敲承重墙,应该是原业主或者更老的业主造成
对此,网友,媒体都给出了不同的意见!
网友观点1:房子跌价了,购买以后后悔了,总得找个退房理由吧,如果房子涨价了,他肯定不会要求退房的,黄先生有点不地道
网友观点2:要求原业主恢复原状
网友观点3:装修时,阳台,卫生间适当的动一点,无伤大雅,哪有装修一点不动的
网友观点4:都30年的老破小了,房子也没咋地,怎么到你那边就有问题了,黄先生是没事找事,想讹对方
媒体的观点是:要求黄先生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对此,你有什么想法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