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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事发两年后,从天而降一张传票!(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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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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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表于: 9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有道理,还有续集吗
楼中楼
  • 2026-07-27 09:02 直言不讳: 必须有,会完整记录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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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表于: 9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你可以搜一下 论坛里 关于法院的事情 就能看懂一些。 还有关注一下 各大三甲医院住院部 经常去溜达的闲杂人员、特别是交通事故受伤者他们最爱探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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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在线理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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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浙江0==
说来说去,你能推翻的就是第一次鉴定结果,原告自掏第一次鉴定费而已。

法律又没有规定不能做第二次鉴定,这次鉴定结果才是关键中的关键!这才是赔偿的大头!

基本侵权事实(主次责)已经认定且你无异议,又在诉讼时效期间,原告主张赔偿你就很被动,纠结程序瑕疵你改变不了结果,达不到少赔和不赔的目的。纯属浪费时间和金钱。
楼中楼
  • 2026-07-27 09:03 直言不讳: 远非你想的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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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走西口的情郎
级别: 昆山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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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凡事在公共论坛上发表纠纷案件的,无非是想博得舆论同情,在判决上给审判官压力,审判的时候天平倾向于他。这种纠纷,应该找个律师,客观的去打官司,而不是主观的赢得同情,这种人骨子里都不是什么善良的主
楼中楼
  • 2026-07-27 08:39 直言不讳: 看你发帖20帖,再看你的措辞,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主了。。。你以为混论坛的都是傻白甜?就你聪明?此地无银三百两罢了。最好别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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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在线台湾手抓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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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回 zxc753159 的帖子
zxc753159:应该让原告出俱此伤残是因两年前事故造成的证明,两年了,如果是另外事故造成的也不是没有可能 (2026-07-26 08:00)

按照法院的举证责任划分,原告已经拿出证据证明是与案涉交通事故有关,如果被告要否认,法院肯定是要求被告其拿出证据推翻原告的诉请,拿不出,肯定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的
楼中楼
  • 2026-07-27 08:58 一切都会过去: 楼主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接下来应该是原告和法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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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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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回 走西口的情郎 的帖子
走西口的情郎:凡事在公共论坛上发表纠纷案件的,无非是想博得舆论同情,在判决上给审判官压力,审判的时候天平倾向于他。这种纠纷,应该找个律师,客观的去打官司,而不是主观的赢得同情,这种人骨子里都不是什么善良的主 (2026-07-27 08:30)

这是你的认知。
你看到我哪句是求同情的?声明一下,没有求同情,只是陈述事实,让公众了解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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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_pei 昆币 +1 - 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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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离线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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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回 理渊 的帖子
理渊:说来说去,你能推翻的就是第一次鉴定结果,原告自掏第一次鉴定费而已。
法律又没有规定不能做第二次鉴定,这次鉴定结果才是关键中的关键!这才是赔偿的大头!
基本侵权事实(主次责)已经认定且你无异议,又在诉讼时效期间,原告主张赔偿你就很被动,纠结程序瑕疵你改变不了结果 .. (2026-07-27 08:06)

如果它连成立都不成立,何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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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在线台湾手抓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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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回 飞翔的小鱼er 的帖子
飞翔的小鱼er:论非机动车购买保险的必要性,一个事故十级伤残,十几万妥妥的,购买多少年的非机动车保险了[表情] (2026-07-26 09:35)

这还算好的呢,销户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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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昆山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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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回 走西口的情郎 的帖子
走西口的情郎:凡事在公共论坛上发表纠纷案件的,无非是想博得舆论同情,在判决上给审判官压力,审判的时候天平倾向于他。这种纠纷,应该找个律师,客观的去打官司,而不是主观的赢得同情,这种人骨子里都不是什么善良的主 (2026-07-27 08:30)

凡事在公共论坛上发表纠纷案件的,无非是想博得舆论同情。

这句话牛叉的!这应该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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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在线台湾手抓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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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表于: 8小时前 , 来自:江苏省0==
回 萧煜 的帖子
萧煜:感觉挺精彩的,现场不是要辩倒法官,要让法官**立去审判问题。 (2026-07-26 10:26)

是的,打官司不是和法官PK,而是让法官相信你的,与对方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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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渊 昆币 +1 -来自昆山论坛APP 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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