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前进西路 1888 号时代中央社区业主,自2007年起持续向该物业公司【温州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按每年约2848元测算,累计缴纳金额近6万元人民币。多年来始终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本次为本人第一次正式投诉举报,因小区物业部、安保人员服务态度极度恶劣,履职严重不作为,甚至出现蓄意报复、损害业主私有财产等行为,物业内部管理体系存在重大漏洞,已严重威胁业主居住安全,实在忍无可忍,特此反映。
事件经过
2026 年 9 月 26 日 16:05 左右,我从小区东门外出,携带旅行带回的物品,希望可以临时寄放在门岗,等待同小区居住的朋友前来取件。我主动向当班保安说明情况,保安当场直接回绝,言语生硬、态度蛮横傲慢,完全没有基本沟通礼貌。
我表示可以理解物业相关管理规定,但因本人有急事需要立刻离开,恳请酌情予以便利。保安不仅拒绝任何协商,还表现出极强的抵触情绪与不耐烦。当我提出联系物业管家协调处理时,保安一副无所谓、拒不配合的姿态,言语之中满是“就算你联系管家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傲慢态度。
无奈之下我拨通物业管家电话,但是管家接到诉求之后,并不优先处置现场矛盾,反而反复盘问我的个人信息,对实际问题置之不理,消极推诿,与保安立场一致、协同敷衍。即便管家清楚现场门口僵持拥堵的情况,依旧拖延处置,执意要求等待保安队长到场。而此前该保安队长就曾有刁难业主的不良处置记录,我本就不指望其解决问题,只希望尽快平息事态,避免影响其他业主通行。多方沟通无果,为不堵塞小区出入口,我只能将物品暂时放置保安室后先行离开。
当日 16:29,我致电物业经理反馈整件事情,物业经理答复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沟通,但直至事发多日,仍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来电、发送短信跟进处理此事,投诉反馈完全石沉大海。
后续经我朋友告知,当班保安在当日天降大暴雨的情况下,故意将放置在保安室内的私人物品直接丢弃到室外,致使物品被暴雨长时间浸泡,全部损毁报废。而该保安当时在岗期间只顾打游戏,面对我朋友的问询,态度十分恶劣,直言物品损坏、丢失概不负责,让业主自行到室外到处寻找。
本次事件绝非偶然,近两个月内物业、安保部门同类问题频频发生:物业单方面出台严苛制度强制业主服从,门岗一律不允许临时寄存任何物品;16:30 之后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即便业主提前打电话申请也拒不受理,甚至拒接业主电话,粗暴阻拦来访人员,多次与访客发生言语争执,直接驱赶外来人员。早在 7 月份,保安队长就曾出现过类似刁难业主的行为。
纵观整件事,绝非涉事保安一人的偶然过失,而是物业内部管理存在极其严重、近乎失控的巨大纰漏。从门岗保安蛮横跋扈、刻意刁难业主,到管家接到现场诉求后推诿包庇、拒不协调,再到物业经理受理投诉之后置之不理、全程零反馈,整条服务链条集体躺平、互相袒护,物业与安保部门沆瀣一气,自上而下风气败坏。正是管理层长期疏于管束、对各类侵害业主的行为一再纵容包庇,才养出一线人员如此有恃无恐、嚣张跋扈的心态。
本只是一件临时寄存物品的小事,最终演变成保安利用岗位便利,在暴雨天气蓄意丢弃、损毁业主私人物品的报复性行为。足以证明,恶劣风气已经渗透整个安保及物业团队,不是个别人员的品行问题,而是系统性管理失守。
更为严重的是,物业、安保完整掌握全体业主的住址、楼层、房屋信息以及大量个人隐私资料。在内部管理漏洞如此巨大、团队风气严重败坏的现状之下,业主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完全暴露于极高风险之中。工作人员仅仅因为一点口角矛盾就公然报复损毁业主财物,很难预判未来一旦发生其他矛盾冲突,会不会升级为更加恶劣、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广大业主长期生活在这种管理失序的环境下,居住安全感几乎荡然无存。如果主管部门只简单处置单个保安,不从根源整顿物业内部管理,无异于埋下巨大安全隐患,迟早还会爆发更为严重的恶性事件。
物业、保安应当遵守的服务准则、法定责任及违规事实
一、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
1. 文明接待、处置诉求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文明接待业主,耐心倾听并协调处理业主合理诉求,不得推诿、刁难业主。
违规事实:业主提出临时寄存的合理诉求,保安蛮横拒绝、激化矛盾;物业经理接收投诉并承诺回访,之后却彻底失联,属于接诉不作为,拒不履行问题处置、回访义务。
2. 业主财产审慎照看义务: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业主临时放置于门岗的物品负有审慎照看义务,严禁故意丢弃、损毁业主私有财物。
违规事实:保安因沟通矛盾,蓄意将业主物品丢弃室外淋雨,造成财物完全损毁,严重违反物业服务基本义务。
3. 员工监督管理义务:物业公司应当对客服、安保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与日常监督管理,约束员工言行,严禁员工刁难、报复业主。
违规事实:物业长期放任安保人员粗暴对待业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内部管理失效,未落实整改管控。
二、保安服务管理规定(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 文明执勤、在岗履职:保安员应当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刁难服务对象;执勤期间坚守岗位,不得从事打游戏等与执勤无关的活动。
违规事实:涉事保安态度蛮横,刻意刁难业主;在岗期间玩游戏,擅离职守,违反保安执勤基本规范。
2. 禁止报复侵害他人:保安员不得利用岗位便利,损毁他人财物,不得对业主实施打击报复。
违规事实:保安因纠纷故意丢弃业主物品,属于利用岗位身份报复业主,性质十分恶劣。
3. 矛盾上报处置义务:发生业主纠纷,保安应当及时上报物业管理人员,配合协调化解矛盾,不得激化冲突。
违规事实:保安拒绝沟通协调,激化现场矛盾,事后还实施报复行为,完全违背纠纷处置工作规范。
三、物业内部正常处置流程对比
标准处理流程
① 门岗保安:如制度不允许寄存,应当耐心向业主解释规定,说明寄存风险,礼貌给出替代建议,严禁态度蛮横;
② 发生现场纠纷,保安第一时间上报管家或物业负责人;
③ 管家、物业经理做好登记,限时跟进回访,反馈处理结果。
物业实际做法:保安态度恶劣激化矛盾,管家推诿包庇,物业经理受理投诉后全程无回访、无处置,整套投诉处置流程彻底失效。
本人正式诉求
1. 恳请贵科督促物业对涉事当班保安开展全面调查,针对其蓄意损毁业主财物、服务态度蛮横恶劣、在岗玩忽职守等问题作出严肃内部处理,并向我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2. 责令物业公司对本次被恶意损毁的私人物品予以合理赔偿;
3. 对涉事管家、物业经理不作为、敷衍推诿、包庇一线人员的行为开展内部问责;
4. 督促物业公司对全体安保、客服人员开展全员服务纪律专项整顿培训,彻查内部管理漏洞,扭转当下包庇纵容的不良风气;
5. 对小区现行门禁、访客管理等制度重新评估优化,保障业主合理便民需求;
6. 鉴于物业内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部门之间沆瀣一气抱团护短,团队整体作风败坏,多次发生刁难、报复、损害业主权益事件,过往整改流于形式,物业服务已经完全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恳请贵科对此事开展专项彻查,同时指导小区业主依法启动更换物业公司的相关流程。倘若本次事件依旧只是简单口头批评、没有实质性追责与体系化整改,现有物业已经完全不具备继续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资格。
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的全部权利,恳请贵科予以重视、介入督办。
本人自 2007 年起持续缴纳物业费,累计支出近 6 万元,多年如约履行缴费义务,换来的却是物业人员刁难、报复,财产受损。
补充说明:本次事件事发突然,该类恶劣情形也是本人从业主以来前所未闻,客观上未能做到证据链百分之百完整。后续我会全力配合主管部门,提交现有的图片、聊天记录、音频等相关材料,也恳请贵科督促物业公司调取、提供门岗监控录像,还原事件完整经过。
日期:2026 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