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自己的事情:一年前在青浦外青松公路骑踏板摩托车红灯快变绿灯时闯了黄灯,正在加速拧油门时,撞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双双倒地,我没事,对方后背磕到我的发动机了,肋骨骨折。交警来了调取路口监控,查看后我全责,我当时就认全责了。对方被拉到医院了,交警把我放了,我骑着摩托撤离了现场。
第一次出车祸,人都蒙了,骑车回家后,微信联系对方,我垫付了1000元(最傻的行为,后续拉扯就是因为这),包含了救护车费用和看病钱。当天晚上到家后,我一想,我不是有交强险么?每年180元呢。赶紧联系保险公司报险,上传照片和交警责任认定书。
第二天一早,对方联系我,说:“骨折了,没法上班,还得请护工,要花钱”,听得我头皮发麻,毕竟没有出过事故,不知道咋处理。我心一软,又转了1000元。还跑去他家看他。
我期间还向保险公司咨询了赔付的问题,垫付的问题,工作人员都很耐心地帮我这个小白科普,在此,感谢保险公司的耐心,毕竟我保险才180元。
几个月后,对方好了,约定一起去保险公司处理,本来处理得好好的,保险公司核定了 医疗费+打车费+救护车费+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维修费,共计18000,双发无异议。这个时候我主张,把我的2000元给我,剩下的16000给他。
高潮来了。。。。。。他老婆不同意,说是:“对方的2000元是应该给我们的,18000要全拿走”。保险公司是这样的,赔偿费用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赔付。我一听这话,直接反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见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向,无法办理。我直接就走了,微信拉黑。
4个月过后,对方主动联系我,同意我的方案。我警告他说:“这次你要是变卦的话,我就不陪你办理了,天天请假陪你玩吗?你直接去法院告我吧!”,对方见我这样,终于认怂了,最终我拿回了我的2000元。
真的是恶心到我了,社会真的险恶,什么人都有,主打一个无赖无底线。
所以说:为什么要垫付?为什么要探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