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这么一个案例,广西南宁一位王女士购买了商品房烂尾了,已经延迟了两年,开发商迟迟未能交房,开始王女士一直正常还贷款,当发现防止烂尾以后,多次与开发商和银行进行协调沟通,均未果,王女士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停止了继续还贷,结果三个月以后,王女士被银行列为了征信黑名单,王女士拿起了法律武器。把贷款的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告上了法庭,王女士要求银行,在房子交付之前,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费用,目前法庭判决还没有结果!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烂尾了,你会继续还房贷吗?你支持房子烂尾了,银行停贷停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