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停车位置在黄河中路,景王路修路附近时间没地方停车,我停在没划线上。这个我违停,我认错无可争辩。但是执法过程非常令人匪夷所思
2:14分的短信通知,单子上显示2:15分拖走。我立马下去挪车,一两分钟就下楼毫不夸张,结果直接没看见车了???请问,这是先拖车,再短信通知的吗?太不合理了吧?这是为了拖车而执法吗?停车场在吴淞江停车场,取了东西又跑到景王路处理,又跑回停车场停车。。。。。真折腾人,拖车过程有那么快吗?连马上下楼挪车都来不及,执法没必要这么生硬吧,何况附近确实修路。我倒不是说执法不应该,只是这个时间差真得太诡异了
正常情况有个智能机器人电话之类的,或者留个几分钟挪车时间会不会更合理一点?